发文时间:2016-03-20
引言:超市、商场,尤其是大卖场依靠微信构建的全新商业模式,还可以这样运作:每个卖场都可以扮演多个角色,既可以卖商品,也可以卖服务;既可以卖资源,也可以卖渠道。它可以拿来做广告平台,也可以当作路演的地方。总之,它会随着我们的想象力变成我们预想的一切。
在还没有发现和使用新的媒体之前,超市、商场尤其是大卖场都是通过传统的媒体渠道进行宣传促销,这让他们感觉到总是与消费者隔了一层。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化的跨界创新让他们对所从事的零售业有了新的认识,原来,O2O并不仅仅停留在概念,其实它离传统行业并不遥远,以微信作为支点进行的O2O化改造,让传统的零售业惊喜地发现自己经营的场地还可以变成“媒体”。
不只限于零售业,其实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所有行业涉及到的公司都可以充当媒体的角色。
传统零售业接入微信后,消费者的场景入口大体可以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公众号,这是最核心的入口;第二部分通过扫二维码切入的微信支付,这也是个重要的入口;第三部分是营销活动入口,为什么营销活动也是入口呢?因为这些活动开展期间,消费者只要按商家预先设置进行摇一摇周边、WIFI切入等互动定位后,商家公众号就会向关注的消费者推送活动内容或优惠券等,这些都是可以把消费者引到入口。商家还可以在这些入口上面叠加一些额外的功能,以便更好地引导消费者沿着商家预想的步骤操作。
接上微信而构建的这些传统媒体无法实现的系列入口接入能力,可以让拥有线下巨大人群流量的零售渠道卖场在“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的移动互联网时代重新构建了新的优势,诞生了新的商业价值。
以往,渠道卖场只能和两种实体对象发生关系,分别是与顾客的交易关系和与上游供应商的商品关系。顾客进入商场就是来买东西的,供应商也只是给渠道卖场供货的,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关系建立。
在传统思维看来,零售业这些渠道卖场只是把消费者和商品对接起来,仅是充当连接人和商品的渠道,但这些渠道最核心的优势就是由这些人流和物流所构成的“流量”。以互联网思维来思考,假如把每天进入这些渠道卖场的人都当作流量的话,那么人人都是相当于网站访问的PV,那这些流量可就大有价值了,为什么呢,因为只要有人进来,哪怕不买任何东西,只要有源源不断的人涌入卖场,那么这些渠道就产生出新的价值来,即渠道也变成了媒体。
这些渠道卖场一旦连接上微信,开展营销活动,进入商场或在附近的顾客就可以借助WIFI、iBeacon摇一摇这些入口进入,领取或有幸摇到卖场供应商的优惠券,通过手机微信用它就可以在卖场抵充购物了。这就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在此过程中,这些商场变成了广告渠道,要投放什么广告的决定权都在这些商场手上了,他们今天可以投放立白的广告,明天投放雅芳的广告,后天可以放美的或九阳的广告。这样,渠道的价值就由原先的卖东西延伸成广告媒体平台,卖场的收入就不仅来自商品的入场费,还有广告费了。微信连接卖场构建的这个O2O生态圈,让这些卖场产生新的价值从而收入有新的增长点,经营好以微信公众号连接起来的这个新媒体平台,就可以面向目标商家把广告卖出去。
这样一来,微信构建的O2O,不仅是和消费者互动的平台,不仅可以是虚拟的零售空间,还可以构成广告平台。利用这个广告平台,商家所有的广告投入、营销费用的投入都变成了可追溯和可量化了。
例如今天立白在这个平台上投放了广告,告诉用户可以到全国连锁的某些卖场摇出一个东西。广告播出后,立白就可以通过后台统计到有多少人来自入口,多少人摇一摇,多少人领到优惠券,多少人拿领到的券去买东西,转换率达多少,广告投入的钱在每个环节每个卖场的转化率是多少,这些都可以统计得到。广告有没有产生效果,产生多大的效果都可以统计到,商家就愿意把广告投入到这样的平台来。
这样渠道在微信的连接下,可以成为互动平台、销售平台和广告媒体平台,三者合为一体形成了O2O的生态圈。销售和广告都是可量化和追溯的,可以在这个生态圈中卖东西,也可以开展各种广告促销活动,把线上和线下分开,比如用户通过手机来自各个活动入口领到的券,可以在线上的虚拟商城中用,也可以在线下的实体卖场那里购物来核销。
超市、商场,尤其是大卖场依靠微信构建成全新的商业模式,让我们感觉到以微信作为支点构建起来的O2O卖场新生态圈还可以这样运作:每个卖场都可以扮演多个角色,既可以卖商品,也可以卖服务;既可以卖资源,也可以卖渠道。它可以拿来做广告平台,也可以当作路演的地方。总之,它会随着我们的想象力变成我们预想的一切。